近日,眉县人民法院对王某等六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长全代表检察机关出席支持公益诉讼,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部长贺昌林及民行部门干警和数十名群众参与旁听。
2018年9月底,王某等五人违反法律规定,两次在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境内使用禁用工具“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均卖给卢某。六名被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猎捕、杀害、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其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巨大损失,眉县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六名被告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7460元,并在市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庭审中,张长全检察长当庭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证据,并就该案侵权责任划分等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发表意见,当庭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在法律和事实面前,该案六名被告均表示认罪伏法,愿意积极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作者:眉县人民检察院 陈鹏 编辑:王瑾)